在都市生活中,“我要租房”是许多人共同的心声。租房不仅是寻找栖身之所,更是建立一段受法律约束的契约关系。了解其中的法律要点,能有效保障租客与房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纠纷。
核心在于签订一份权责清晰的书面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应明确记载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坐落与状况、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与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特别要注意,若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给予合理通知。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一切约定落于纸面方为稳妥。

押金与租金支付需规范。押金通常作为担保房屋设施完好及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其数额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租金。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扣除情形与退还时间。租金支付应保留转账记录等凭证,避免现金交易。若房东无故扣押金或随意涨租,租客可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房屋维修责任是常见争议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对于自然损耗或非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房屋及设施损坏,房东负有维修责任。若房东拒不维修,租客可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负担,或相应减少租金。反之,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由租客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享有法定的居住安全与安宁权。房东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不得擅自进入已出租的房屋。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不达标、结构问题),危及租客安全或健康,即使合同未到期,租客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同时,租客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结构或转租,若需转租必须取得房东书面同意。
合同终止与押金返还应依法进行。租赁期满,租客应按时交还房屋,结清相关费用。房东应在查验房屋无误后及时退还押金。若租客提前退租,通常构成违约,需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因房屋本身问题或房东根本违约导致,租客则可依法解除合同而不担责。
租房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法律行为。无论是租客高呼“我要租房”,还是房东出租资产,秉持契约精神,明晰法律权责,方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租赁关系,让家成为真正安心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