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视角下,辞职信并非简单的告别文书,而是劳动者单方行使解除权、产生重要法律后果的书面意思表示。一份内容规范的辞职信,是明确劳动关系终结时间、界定双方权利义务、防范潜在劳动争议的关键证据。以下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供一份具备法律严谨性的辞职信参考模板,并解析其核心法律要点。
辞职信(参考模板)

尊敬的[公司名称]人力资源部门/ [直属上级姓名]经理:
本人[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码],系公司[您所在部门]部门担任[您的职位]职务的员工,劳动合同编号为:[您的劳动合同编号]。现因[此处填写辞职原因,如: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人正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决定解除双方于[劳动合同起始日期]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人郑重声明,本辞职意愿为本人真实、自主的意思表示。恳请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安排工作交接事宜。本人承诺在通知期内(即[您的最后工作日期,通常为通知后30天或协商一致的日期]前)继续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完成既定工作及交接。
请公司于本人离职当日,依法一次性结清工资报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配合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双方此前无其他未结清的经济往来或争议,自离职手续办结之日起,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感谢公司在此期间给予的工作机会与培养。
此致
[公司名称]
通知人:[您的亲笔签名]
日期:[年]年[月]月[日]
法律解析与撰写要点
辞职信的核心在于“通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模板中明确援引该法条,确立了行为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因表述模糊(如“望批准”)可能被误解为协商解除,从而延误离职生效时间。
关键信息的明确性至关重要。模板要求填写劳动合同编号、职位、身份证号等,旨在唯一锁定所解除的合同主体与内容,防止歧义。明确的“最后工作日期”是计算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如适用)以及通知期是否合法履行的基准点。
再者,辞职原因虽可简要陈述,但需注意措辞。建议使用“个人原因”等中性表述。若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过错(如未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则应明确列明,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张即时解除并可能要求经济补偿。模板设计为通用情形,若属后者,应在原因部分具体化并指明法律依据。
模板中关于工作交接、薪资结算及离职证明的请求,并非赘言。这既是劳动者的附随义务,也是主张法定权利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转移手续。于信中明确提出,可起到固定证据、敦促履行的作用。
一份合格的辞职信,在形式上应具备书面、亲笔签名及日期;在内容上需体现单方解除之明确意思、法定通知期之遵守、以及关键事实信息之清晰。采用结构严谨、要素齐全的模板,不仅能保障离职流程顺畅,更是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为可能发生的争议留存了有利的书证。